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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国家助学金评审和管理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业经2025年6月30日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伟德官网
2025年7月1日
伟德官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公司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员工,下同)在校生(以下简称员工)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三条 集团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以各公司员工数量、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人数等为依据,将名额分配至各公司。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为每生每年2600元;2档为每生每年3700元;3档为每生每年4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第五条 申请国家助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公司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各种奖学金。
第七条 集团成立由公司主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员工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八条 各公司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系主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员工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各班级成立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和员工代表组成。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员工不得参加任何一级评审机构。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程序:
(一)评审工作启动后,公司要召开辅导员会议部署工作,辅导员要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确保员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评审程序。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向班级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条件,综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提出申请的员工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2天后报送公司评审小组。
(四)公司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公司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公司评审委员会。
(五)公司评审委员会按照程序和要求,根据评审标准对国家助学金推荐员工材料进行审查,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六)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将评审结果报送河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公示要网络和纸质材料公示相结合,所有公示材料都要留存备案。所有评审、评议环节都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 评审过程中,公司要填写《国家助学金评定情况反馈表》,对公司评审过程、公示时间、公示范围等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公司负责人和具体实施人员均要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员工的咨询和监督。
第四章 发放与管理
第十三条 待资金拨付后,公司足额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员工银行卡中。
第十四条 每个发放月份,各公司需对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存在休学、退学、转学、保留学籍、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等情况的员工,要暂停或取消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评审程序评审出替换员工人选,经班级-公司-集团三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公司评审委员会审批。对于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第十五条 国家助学金专款专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禁止随意分配。公司定期检查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不规范发放等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员工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伟德官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校学字〔2018〕9号)同时废止。